標題:愛爾達 公告本公司訴訟案說明
日期:2020-10-08
股票代號:8487
發言時間:2020-10-08 17:15:11
說明: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
告訴人:愛爾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被 告:年代網際事業股份有限公司、佳訊視聽股份有限公司、練台生、吳健強
法院名稱、處分機關:智慧財產法院
相關文書案號:智慧財產法院107民著上字第一號
2.事實發生日:109/10/08
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
年代公司及其董事長練台生等人,於民國103年6月13日至6月26日因違法授權第三人於
「數位有線電視」上播送2014世足賽,侵害本公司著作財產權。本公司向智慧財產法院
提起侵權行為之損害賠償民事訴訟,智慧財產法院於今日(10/8)二審宣判。
4.處理過程:
(1)智慧財產法院二審判決,認定年代公司等人侵權行為屬實,須賠償本公司新台幣2700
萬元整,並加計年息百分之五之利息。
(2)本重大訊息公告時,法院判決主文尚未公佈,判決主文依法院公告為準。
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該案對本公司財務業務無重大影響。
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