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群登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109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相關事宜公告
日期:2020-09-14
股票代號:6403
發言時間:2020-09-14 16:30:49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9/09/14
2.股東臨時會召開日期:109/11/02
3.股東臨時會召開地點:桃園市桃園區延平路147號(婦女館102會議室1F)
4.召集事由:
(一)宣佈開會
(二)主席致詞
(三)討論暨選舉事項
1.修訂本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
2.本公司董事補選三席(含獨立董事二席)案。
3.解除本公司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四)臨時動議
(五)散會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9/10/04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9/11/02
7.是否已於股利分派情形公告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議案內容(是/否):是
8.尚未於股利分派情形公告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議案內容者,請敘明原因:無
9.其他應敘明事項:
股東臨時會受理股東之提名相關事宜如下:
(一)依公司法第第192條之1及第216條之1規定,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
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董事候選人名單,提名
人數不得超過董事及獨立董事各應選名額。
(二)提名受理期間︰109年9月18日起至109年9月28日。
(每日上午9時至下午6時)
(三)受理提名處所:群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財會處
(桃園市桃園區復興路207號3樓之1)電話:(03)286-8388。
(四)提名之審理標準及作業流程:
一、提名資料審查標準:
依公司法、證交法及公開發行公司董事設置及應遵循事項辦法,
本公司董事會,對董事被提名人應予審查,除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外,
應將其列入董事候選人名單:
1.提名股東於公告受理期間外提出
2.提名股東於停止過戶日時,持股未達百分之一
3.提名人數超過應選名額
4.未敘明前述「應檢附資料」所列相關證明文件
5.被提名人不符法定資格
二、提名資料審查作業流程:
1.股東於提名權受理期間以書面方式向本公司財會處提出。
2.於受理期間截止日後二日內公告被提名人名單。
3.董事會依上述審查標準審查股東提名。
4.公司於董事會決議後二日內或股東臨時會開會二十五日前(以上開
日期孰前者為準),將董事候選人名單及其學歷、經歷、持有股份
數額及其他相關資料公告,對於提名人選未列入董事候選人名單者,
並應敘明未列入之理由。
5.將審查結果通知提名股東。
6.於選舉後二日內公告當選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