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得利影 (更正)公告本公司董事長訂定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及
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畫
日期:2020-08-17
股票代號:6144
發言時間:2020-08-17 16:36:11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NA
2.減資基準日:109/07/14
3.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畫:
本公司減資銷除股份案,業經本公司109年5月28日股東常會決議,及金融監督管理
委員會金管證發字第1090348123號函核准在案。
一、本公司為辦理減資換發股票,爰依「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上櫃
有價證券換發作業程序」之規定,訂定本計畫書。
二、本次減資應換發之股份總數及總金額:
(一)本次應換發之股數,包括歷年發行之全部股票,計73,117,806股(含普通股
31,696,459股及私募普通股41,421,347股),均為普通股,每股面額新台幣
10元,共計新台幣731,178,060元。
(二)本次減少資本新台幣348,441,050元,銷除普通股股數34,844,105股(含普
通股15,104,886股及私募普通股19,739,219股),用以彌補虧損,改善財務
結構。
(三)本次減資後換發股數為38,273,701股(含普通股16,591,573股及私募普通股
21,682,128股),均為普通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減資後換發金額計
新台幣382,737,010元。
三、本次減少資本應換發股票,依「減資換發新股票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各股東
持有股份分別計算,減少比率47.6547%,每仟股減少476.547股即每仟股換發
523.453股,不滿壹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於停止過戶日起5日內自行併股,
拼湊後仍不足或逾期未拼湊者,依股票面額以現金給付之(至元為止,元以下
捨去,其股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承購之。
四、本次換發之新股票,一律採用無實體發行。
五、減資換發股票日程:
(一)舊股票最後交易日:民國109年9月9日。
(二)舊股票停止交易期間:自民國109年9月10日至109年9月18日。
(三)最後過戶日:民國109年9月13日。(因最後過戶日適逢假日,故現場過戶
提前至前一營業日16:30前)
(四)停止過戶期間:民國109年9月14日至9月18日。
(五)新股票換發基準日:民國109年9月18日。
(六)新股票開始換發日:民國109年9月21日。
(七)新股票上櫃買賣日:民國109年9月21日。(自新股票上櫃之日起原舊股票
終止上櫃)
(八)自新股票上櫃買賣之日起,舊股票不得作為買賣交割之標的,本次換發
新股票(採無實體方式)其權利義務與舊股票相同。
六、換發程序及手續:
本公司普通股股票採取無實體發行,請尚未在證券商處開設集保帳戶之股東,
儘速至證券商開立集保帳戶,以利辦理換發作業。
(一)停止過戶日前持有現股股票且已辦妥過戶者(未過戶者請儘速辦理過戶),請
於109年9月13日(含)前(因最後過戶日適逢假日,故現場過戶提前至前一營業
日16:30前)將現股送存入 貴股東之證券集保帳戶即可,未能在
109年9月13日(含)前送存證券集保帳戶者,請持股票、原留印鑑至本公司
股務代理機構國票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
(二)於停止過戶日前持有現股股票未能辦妥過戶者,須俟新股發放日109年9月21日
後,股東持股票及其轉讓過戶通知書、買進報告書或交易稅單、股票領回號碼
清單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乙份、原留印鑑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國票綜合證券
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
(三)若股票尚未領取者:請於歷年未領股票領取單蓋妥原留印鑑後,檢附換發股票
相關文件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國票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
換發事宜。
(四)已送存證券集保帳戶之股票,由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於新股上櫃
買賣日統一換發為無實體之新股上櫃買賣,股東不需辦理任何手續。
七、股票換發處所:台北市大同區重慶北路三段199號4樓,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國票
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電話:(02)2593-6666。
八、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上述換股計畫作業如經主管機關修正或因法令變更而需修正時,授權由董事長
調整之。
(二)本計畫書俟本公司洽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報請金融監督管理
委員會證券期貨局核定後辦理之。
(三)其他未盡事宜,擬依公司法及其他相關法令辦理。
4.換發股票基準日:109/09/18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9/09/14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9/09/18
7.減資後新股權利義務:本次換發之新股票權利義務與舊股票相同
8.新股預計上櫃日:109/09/21
9.預計減資新股上櫃後之上櫃普通股股數:8,273,701股(含普通股16,591,573股及私募
普通股21,682,128股)
10.預計減資新股上櫃後之上櫃普通股股數占已發行普通股比
率(減資後上櫃普通股股數/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43.35%
11.前二項預計減資後上櫃普通股股數未達500萬股且未達25%者,
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更正109年8月14日公告之舊股票停止交易期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