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千興 澄清媒體報導
日期:2018-07-17
股票代號:2025
發言時間:2018-07-17 17:03:32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7/07/17
2.公司名稱:千興不銹鋼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聯合報等媒體
6.報導內容:報載資產遭查扣
7.發生緣由:
本公司截至目前為止並未接獲任何機關查扣本公司財產之通知。惟因媒體報導,
本公司於今日下午進行查詢建物登記第一類謄本,於謄本中本公司
1.北區北元段0920-0000地號
其他登記事項:
(限制登記事項)107年7月9日速字第4350號,依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107年7月9日
南檢銘張樂107聲扣9字第21239號函辦理禁止處分登記。義務人:千興不銹鋼(股)公司
.限制範圍:200/10000.194/10000.183/10000 107年7月9日登記
2.北區北元段00168-000建號.00169-000建號.00776-000之建號之其他登記事項:
(限制登記事項)107年7月9日速字第4350號,依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107年7月9日
南檢銘張樂107聲扣9字第21239號函辦理禁止處分登記。義務人:千興不銹鋼(股)公司
.限制範圍:全部.107年7月9日登記
3.安南區草湖段0601-0000地號之其他登記事項:
(限制登記事項)107年7月9日速字第5580號,依臺南地方檢察署107年7月9日
南檢銘張樂107聲扣9字第21238號,經臺南地方法院以107年度聲扣字第22號裁定
扣押,停止被扣押人不動產為移轉、轉讓、設定負擔或其他任處分,聲請人:臺南地方
檢察署,被扣押人:千興不銹鋼股份有限公司,限制範圍:全部,107年7月9日登記。
本公司將所查詢之事項予以公布,惟此事項對本公司之營運財務並未有重大影響。
8.因應措施:本公司已委任律師研議,期能儘速釐清案情。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