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中租-KY 公告本公司109年度現金增資發行甲種特別股之發行條件及
認股基準日等相關事宜。
日期:2020-07-29
股票代號:5871
發言時間:2020-07-29 14:27:30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09/07/29
2.發行股數:150,000,000股。
3.每股面額: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4.發行總金額:視發行價格而定
5.發行價格:實際發行價格將授權董事長依據「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承銷商會員
輔導發行公司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自律規則」規定,於定價日訂定。
6.員工認股股數:甲種特別股15,000,000股
7.原股東認購比率:本次現金增資發行甲種特別股股數總額之80%,共計120,000,000股
8.公開銷售方式及股數:本次現金增資發行甲種特別股股數總額之10%,共計15,000,000股
9.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原股東持有股份按比例有不足分認一新股者,得
合併共同認購或歸併一人認購;認購不足一股暨原股東及員工放棄認股部分,授權
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
10.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
(1)到期日:本公司甲種特別股無到期日。
(2)股息:甲種特別股股息率上限為年利率8%,以定價基準日之五年期IRS利率+固定加碼
利率,按每股發行價格計算;實際固定加碼利率授權董事長於【2.5%~4.5%】之範圍內
核定,五年期IRS利率將於發行日起滿五年之次一營業日及其後每五年重設。
利率重設定價基準日為利率重設日之前二個台北金融業營業日,利率指標五年期IRS為
利率重設定價基準日台北金融營業日上午十一時依英商路透社(Reuters)「TAIFXIRS」
與「COSMOS3」五年期利率交換報價上午十一時定價之算術平均數。若於利率重設定價
基準日無法取得前述報價,則由本公司依誠信原則與合理之市場行情決定。
(3)股息發放:甲種特別股股息每年以現金一次發放,於每年股東常會承認經簽證財務
報告後,由董事會訂定基準日支付前一年度得發放之特別股股息。
發行年度及收回年度股息之發放,按當年度實際在外流通日數計算。
(4)本公司於總決算後如有盈餘,應先:(i)支付相關會計年度之稅捐;(ii)彌補歷年
虧損;(iii)依主管機關或按照公開發行公司規則要求提撥之特別盈餘公積,
如尚有盈餘,就其餘額優先分派甲種特別股股息。
(5)本公司對甲種特別股之股息分派具自主裁量權,倘因無盈餘或盈餘不足分派特別股
股息,或有其他必要考量,而暫停分派特別股股息者,不構成任何與發行該特別股
相關之契約或辦法之違約事件。
(6)甲種特別股為非累積型,就未分派或分派不足額之特別股股息,不累積於以後有盈餘
年度遞延償付。
(7)超額股利分配:甲種特別股股東除依本項第(2)~(3)款所述之股息外,不得參與以
盈餘或資本公積分派之現金或股票股息。
(8)剩餘財產分配:於本公司自願或非自願性之清算或解散時,甲種特別股股東有權優先
獲配得分配予股東之剩餘財產。所有特別股股東之受償順序應相同,但以不超過該
特別股發行價格為限。
(9)表決權及選舉權:甲種特別股股東於本公司股東會無表決權及選舉權,但於甲種
特別股股東會有表決權。
(10)轉換普通股:甲種特別股不得轉換成普通股。
(11)特別股收回:甲種特別股股東不得要求本公司收回其所持有之特別股,但本公司
得於發行屆滿五年之次營業日起,按原實際發行價格及經董事會核准之條件,隨時
收回全部或一部之已發行在外流通特別股。未收回之甲種特別股,仍延續前述各款
發行條件之權利義務。
11.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償還銀行借款及充實營運資金以強化財務結構。
12.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109/08/19
13.最後過戶日:109/08/14
14.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9/08/15
15.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9/08/19
16.股款繳納期間:
(1)原股東及員工股款繳納期間為109/08/24~109/08/28
(2)特定人股款繳納期間為109/08/31~109/09/04
17.與代收及專戶存儲價款行庫訂約日期:簽約後另行公告
18.委託代收存款機構:
(1)新台幣:兆豐銀行國外部。
(2)美金:兆豐銀行國外部。
19.委託存儲款項機構:日商三菱日聯銀行台北分行。
20.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辦理現金增資發行特別股150,000,000股乙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109年7月13日金管證發字第1090348524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2)本次現金增資之主要內容及其他一切有關發行作業之未盡事宜,如因法令變更、
主管機關要求、基於營運評估或因應客觀環境而須訂定或修正時,由董事長全權
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