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凱羿-KY 董事會決議第四次買回本公司股份
日期:2020-07-13
股票代號:2939
發言時間:2020-07-13 18:59:00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9/07/13
2.買回股份目的: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
3.買回股份種類:普通股
4.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元):567,140,000
5.預定買回之期間:109/07/14~109/09/13
6.預定買回之數量(股):1,000,000
7.買回區間價格(元):90.00~120.00,公司股價低於區間價格下限,將繼續買回
8.買回方式:自集中交易市場買回
9.預定買回股份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2.19
10.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累積股數(股):0
11.申報前三年內買回公司股份之情形:
(1)實際買回股份期間:109/02/26 ~ 109/04/13 、預定買回股數(股):1900000 、實際已
買回股數(股):1474000 、執行情形(實際已買回股數占預定買回股數%):78.00
(2)實際買回股份期間:107/11/12 ~ 107/12/28 、預定買回股數(股):800000 、實際已
買回股數(股):800000 、執行情形(實際已買回股數占預定買回股數%):100.00
(3)實際買回股份期間:107/07/11 ~ 107/09/03 、預定買回股數(股):2000000 、實際已
買回股數(股):2000000 、執行情形(實際已買回股數占預定買回股數%):100.00
12.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
不適用
13.董事會決議買回股份之會議紀錄:
第一案:本公司擬第四次買回股份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謹提請 討論。
說 明:
1.依據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之二第一項第三款及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
之規定辦理。
2.本公司擬於集中交易市場買回本公司股份,相關事項說明如下:
(1)買回股份之目的: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
(2)買回股份之種類:普通股。
(3)買回股份之總金額上限:依最近期財務報表計算上限為新台幣$567,140仟元,本
次計畫擬買回股份之總金額上限為新台幣120,000仟元。
(4)預定買回之期間與數量:預計自2020年7月14日起至2020年9月13日止,
買回1,000,000股 (即1,000張)。
(5)買回區間價格:依規定,價格上限應取董事會決議前十個營業日或三十個
營業日之平均收盤價,兩者取高百分之150,下限則為董事會決議當天收盤價
之百分之70 (新台幣90元至新台幣120元),惟若本公司股價低於所定買回區間
價格下限時,將繼續執行買回股份。買回申報函送會計師或證券承銷商對買回
股份價格之合理性評估意見,請詳附件三。
(6)買回之方式:自集中交易市場買回。
3.本次擬買回之股份僅佔目前已發行且流通在外普通股之2.19%,係以自有資金
收購本次庫藏股,故本次買回本公司股份業已考量公司財務狀況,並不足以影響
本公司之資本維持。依規定,本公司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申報本次執行買回
本公司股份案時,需由出席董事同意出具之聲明書,請詳附件四。
4.依證交法第二十八條之二第六項規定,本公司之內部人所持有之股份,於公司
買回之期間內不得賣出,將於本案決議通過後辦理通知作業。
5.本次董事會因事出緊急,經全體董事同意放棄董事會有關七日法定通知期間事宜
,請詳附件五。
6.董事會之決議及執行情形應於最近一次股東會報告。
7.本案業經審計委員會於2020年7月13日審議通過,依法提請董事會討論。
8.以上,謹提請 討論。
決 議:經全體出席董事一致同意照案通過。
14.「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條規定之轉讓辦法:
不適用
15.「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一條規定之轉換或認股辦法:
不適用
16.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不影響公司資本維持之聲明:
凱羿國際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聲明書
一、本公司經2020年7月13日第三屆第十五次董事會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
及出席董事超過二分之一之同意通過,自申報日起二個月內於集中交易市場
﹙證券商營業處所﹚買回本公司股份1,000,000股。
二、上述買回股份總數,僅占本公司已發行股份之2.19%,且買回股份所需金額
上限($567,140仟元)僅占本公司流動資產(1,578,519仟元)之7.6%,茲聲明本公
司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上述股份之買回並不影響本公司資本之維持。
三、本聲明書業經本公司上述同次董事會議通過,出席董事七席同意本聲明書之
內容,併此聲明。
凱羿國際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負責人:蔡謀燦
17.會計師或證券承銷商對買回股份價格之合理性評估意見:
凱羿國際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買回股份價格之合理性評估意見
凱羿國際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為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經該公司董事會於2020
年7月13日決議,計劃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之二第一項第三款之規定,於2020
年7月14日至2020年9月13日間買回該公司股份1,000仟股,買回價格之區間訂為
90元至120元間,經本承銷商就其價格訂定之合理性評估如下:
一、買回股份價格區間訂定之合理性
(一)買回價格區間訂定之合法性
該公司買回股份之價格區間介於90元至120元間,業經該公司2020年7月13日董事
會決議通過,其價格決定過程具合法性。
(二)買回價格區間訂定之合理性
依據2019.12發佈之「庫藏股制度適用疑義問答彙整版」規定,該公司本次買回
股份之合理價格區間為74.9元至193.08元,其董事會決議預計買回之價格區間介
於90元至120元間,符合上述規定之買回價格上下限範圍,故其買回價格訂定應
屬合理。
二、依買回價格區間買回公司股份後,對公司之財務狀況之可能影響及變動情形
凱羿國際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依其訂定買回價格區間執行買回股份,主要係造成現
金流出,截至2020年3月31日止,該公司帳上現金餘額為778,608仟元,足以支應
該項支出,由上表可知,本次買回後對該公司財務結構、每股淨值、每股盈餘、
股東權益報酬率、流動比率及速動比率之影響有限,尚不致對該公司之財務狀況
產生重大影響。
三、結論
綜上評估,凱羿國際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買回公司股份訂定之價格區間,其決
策過程具合法性,價格區間之訂定及對公司財務狀況之影響在合理範圍內,尚無
重大異常情事。
18.其他證期局所規定之事項: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