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麗彤 依公司法167條之1規定買回本公司股份案
日期:2020-06-30
股票代號:6539
發言時間:2020-06-30 18:00:30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9/06/30
2.買回股份目的:轉讓員工
3.買回股份種類:本公司普通股
4.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元):新台幣41,500,000元
5.預定買回之期間:民國109年7月1日至109年8月31日
6.預定買回之數量(股):不超過500,000股
7.買回區間價格(元):參考董事會決議前三十個營業日平均成交價之150%與董事會決議
前一日收盤價之70%,訂定買回區間價格為41元至83元。惟當本公司股價低於所定買回
區間價格下限時,公司將繼續執行買回股份。
8.買回方式:自興櫃股票市場買回
9.預定買回股份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1.02%
10.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累積股數(股):500,000股
11.申報前三年內買回公司股份之情形:
(1)實際買回期間:民國109年4月7日至109年5月29日
(2)預定買回股數:500,000股。
(3)實際買回股數:500,000股。
(4)執行情形(實際已買回股數占預定買回股數比率):100%。
12.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無
1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