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凌華 本公司109年股東常會同意解除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
競業行為之限制案
日期:2020-06-22
股票代號:6166
發言時間:2020-06-22 17:55:16
說明:
1.股東會決議日:109/06/22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董事:友達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柯富仁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表決時出席股東表決權數:175,617,268權
贊成:159,503,219權,占表決權數90.82%
反對:6,562權,占表決權數0.00%
無效:0權,占表決權數:0%
棄權及未投票:16,107,487權,占表決權數9.17%
贊成權數占表決時之總表決權數90.82%,本案照原案表決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重大影響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