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凱美 本公司接獲財團法人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中心函通知
依法行使歸入權事宜
日期:2020-06-20
股票代號:2375
發言時間:2020-06-20 17:19:38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9/06/20
2.公司名稱:凱美電機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本公司接獲財團法人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中心來函通知
本公司大股東麥高諒於民國108年9月18日至108年9月20日間買賣
本公司股票(或公司發行具有股權性質之其他有價證券)
3,534,000股,並認定依證券交易法相關規定計算獲有差價
新台幣10,245,803元,本公司應依法行使歸入權。
6.因應措施:本公司依法應請求將其利益歸於本公司。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