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鈞泰 說明王立宏對經濟部提起之訴願已由行政院駁回
日期:2020-06-04
股票代號:6131
發言時間:2020-06-04 16:45:34
說明: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
訴願人:王立宏
相對人(原行政處分機關):經濟部
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行政院
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109年5月13日院臺訴字第1090173377號處分書
4.事實發生日:109/06/04
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
本公司今日獲悉確認,王立宏對經濟部109年3月9日經授商字第10901033380號函所
核准本公司申請改選董事、監察人變更登記及申報公司印鑑變更乙案提起之訴願,
已遭行政院駁回。行政院理由認為陳建福以鈞泰國際公司代表人,依公司法第387條
第1項及公司登記辦法第5條規定,檢具變更登記申請書、108年12月10日股東臨時會
議事錄、董事會議事錄及簽到簿、董事監察人願任同意書、董監事身分證明文件影
本、請求返還鈞泰國際公司印鑑章事件之民事起訴狀等書件,申請改選董事監察人
、董事長變更等變更登記。原處分機關經形式審查結果,符合規定,以109年3月9日
經授商字第10901033380號函准予登記,印鑑變更准予備查,經核並無不妥。是以,
謹依照「台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對有價證券上市公司重大訊息之查證暨公開
處理程序」第4條第2款規定公告周知。
6.處理過程:無。
7.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無。
8.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無。
9.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公司依109年3月9日變更登記之結果,持續認真經營公司,以維護全體股東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