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因華 公告說明工商時報109年5月26日A20版相關報導
日期:2020-05-26
股票代號:4172
發言時間:2020-05-26 11:04:25
說明:
1.傳播媒體名稱:工商時報A20版
2.報導日期:109/05/26
3.報導內容:
新聞標題:因華專注本業 全年營收拚翻倍
節錄應說明之報導內容:
(1)今年1月份與中國新時代簽訂之三項顯影劑授權合約....並已收到對方之約130萬
美元左右之顯影劑訂單。
(2)普癌汰....出貨量成長20%......預計今年全年營收可望翻倍成長。
(3)N11005..再授權......交付已完成之科文斯之毒理試驗報告後,將可收取簽約金
150萬美元。
(4)因飛諾及顯影劑-D051301已於2019年完成美、中之原料DMF登記。
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無。
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上述節錄報導內容,本公司說明如下:
(1)本公司與中國新時代於2020年1月8日簽訂之三項顯影劑授權合約,本公司所收款
項及訂單依合約進行,相關收入認列則以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資訊為主。
(2)普癌汰銷售及各項已簽合約,相關收入認列則依實際進度,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公
告資訊。
(3)原與宜昌東陽光之口服胰島素授權合約,因華同意以成本美金50萬元將東陽光已
完成之該品項用於臨床申報用GLP毒理實驗報告買回後雙方終止合約,因華係2020
年5月12日董事會通過解約,合約於2020年5月14日正式簽訂後生效;與南北兄弟之
N11005口服胰島素授權於2020年5月14日簽訂依合約進行,相關收入認列則以公開
資訊觀測站公告資訊為主。
(4)因飛諾及D051301分別於2019年2月20日及2019年12月4日公告獲准美國FDA原料藥
主檔案 DMF之建立。
6.因應措施:
除本公司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之訊息外,其餘媒體之報導、轉載、臆測,請投資人
審慎判斷,以保障自身權益。
7.其他應敘明事項:依據相關法令辦理主動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