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彰源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第十七次買回庫藏股案
日期:2020-05-07
股票代號:2030
發言時間:2020-05-07 17:08:22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9/05/07
2.買回股份目的: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
3.買回股份種類:普通股
4.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元):1,086,826,731
5.預定買回之期間:109/05/07~109/07/06
6.預定買回之數量(股):3,000,000
7.買回區間價格(元):9.00~13.00,公司股價低於區間價格下限,將繼續買回
8.買回方式:自集中交易市場買回
9.預定買回股份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1.05
10.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累積股數(股):3,000,000
11.申報前三年內買回公司股份之情形:
(1)實際買回股份期間:109/03/17 ~ 109/05/06 、預定買回股數(股):3000000 、實際已
買回股數(股):3000000 、執行情形(實際已買回股數占預定買回股數%):100.00
12.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
無
13.董事會決議買回股份之會議紀錄:
案由:本公司擬買回第十七次股份 用以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案,提請決議。
說明:一、依據證交法第二十八條之二第一項第一款及「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
法」之規定辦理。
二、本公司擬自集中交易市場買進本公司股份用以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相關事項內容
如次:
1.買回股份之目的: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
2.買回股份之種類:普通股。
3.買回股份之總金額上限:新台幣1,086,826,731元。
4.預定買回之期間與數量:109年05月07日起至109年07月06日止。預計買回3,000,000
股,即本公司已發行股份之1.05%。
5.買回之區間價格:新台幣9元至13元;惟當公司股價低於上列所定區間價格下限時,
將繼續執行買回股份。
6.買回之方式:自集中交易市場買進本公司股份,爰依據「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
份辦法」第七條規定,每日可買進股份數量不超過1,000,000股。
三、檢附會計師合理性評估意見書。
四、敬請討論。
決議: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董事無異議照案通過,並依法公告並向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
會申報。
14.「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條規定之轉讓辦法:
不適用
15.「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一條規定之轉換或認股辦法:
不適用
16.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不影響公司資本維持之聲明:
彰源企業股份有限公司聲明書日期:109年05月07日
一、本公司經一0九年五月七日第二次董事會三分之二以上
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超過二分之一
同意通過,自申報日之起二個月內於集中交易市場
﹙證券商營業處所﹚買回本公司股份3,000,000股。
二、上述買回股份總數,僅占本公司已發行股份之1.05%,且
買回股份所需金額上限占本公司流動資產之0.62%,茲聲明本
公司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上述股份之買回並不影響本
公司資本之維持。
三、本聲明書業經本公司上述同次董事會議通過,出席董事四人及
獨立董事三人均同意本聲明書之內容,併此聲明。
彰源企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張 炳 耀
17.會計師或證券承銷商對買回股份價格之合理性評估意見:
彰源企業股份有限公司為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爰經董事會民國109年5月07日決議,
計畫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2規定,於民國109年05月07日至民國109年07月06日間執行買回
公司股份3,000,000股,並依「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2條規定,訂定其買回
股份區間價格為9元~13元,且當公司股價低於所定區間價格下限時,將繼續執行買回公司
股份。
上開所訂買回股份及買回股份區間價格所依據之財務資料,業經本會計師予以評估竣
事,茲將評估情形說明如下:
一、 訂定買回股份區間價格所依據之財務資料:
彰源企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參考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現為金融監督管理委
員會證券期貨局)發布之「庫藏股疑義問答彙整版」之規定,訂定買回區間價格如下:
(一) 買回區間價格之上限:
1. 依收盤價計算之上限:
(1) 董事會決議前十個營業日之平均收盤價=10.16元
(2) 董事會決議前三十個營業日之平均收盤價=9.9元
(3) max【(1);(2)】=10.16元
(4) 10.16元×150﹪=15.24元
2. 依面額與每股淨值計算之彈性上限:
(1) 面額=10元
(2) 每股淨值=13.94元
(3) min【(1);(2)】=10元
3. 買回區間價格之上限=max【1.(4);2.(3)】=15.24元
4. 董事會決議之買回價格上限為13元,未超過3.之上限。
(二) 買回區間價格之下限計算:
1. 董事會決議當日收盤價=10.35元
2. 10.35元×70%=7.25元
3. 董事會決議之買回價格下限為9元,未低於2.之下限。
4. 彈性條款:股價若跌破買回區間價格下限,董事會決議仍將繼續買回股份。
(三) 上述買回區間價格計算所引用之財務資料,經核對計算尚無不符。
二、依買回區間價格買回公司股份後,對公司之財務狀況之可能影響及變動情形:
108年第4季 擬 制 性 資 料
經會計師核閱 均依價格 均依價格
之合併財務報表 上限買回 下限買回
資產總額(仟元) $10,635,247 $10,596,247 $10,608,247
股權淨值(仟元) $ 3,993,349 $ 3,945,349 $ 3,966,349
發行且流通在外股數
(仟股) 286,526 283,526 283,526
每股淨值(元)(按
期末流通在外股數計算) $ 13.94 $ 13.95 $ 13.99
每股盈餘(元)(按
期末流通在外股數計算) $ 0.94 $ 0.95 $ 0.95
負債比率(%) 62.45 62.68 62.61
股東權益報酬率(%) 6.69 6.72 6.71
速動比率(%) 62 61 61
流動比率(%) 161 160 160
現金流出(仟元) $ - $ 39,000 $ 27,000
依上表所示,彰源企業股份有限公司依所定買回區間價格執行買回股份,除造成現金流
出外,餘對公司之財務結構、每股淨值、每股盈餘、負債比率、股東權益報酬率、速動比
率、流動比率,並未產生重大影響或變動。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會計師 蘇 定 堅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5 月 07 日
18.其他證期局所規定之事項: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