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欣銓 代重要子公司全智科技(股)公司公告取得鈺創科技(股)公司
使用權資產(增加承租範圍)。
日期:2020-04-29
股票代號:3264
發言時間:2020-04-29 17:49:42
說明: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新竹科學園區新竹市科技五路六號6樓部分空間
2.事實發生日:109/4/29~109/4/29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1)承租面積:增加101.4坪
(2)每單位價格:每坪為新台幣860元(含管理費60元)
(3)租賃總金額:增加新台幣7,362,924元(未稅)
(4)使用權資產金額:增加新台幣6,942,441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對人:鈺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與公司之關係:關係人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基於維持營運穩定、業務發展之整體規劃
和管理效能等考量,向原房東增加同棟建物之承租範圍。
前次移轉日期:不適用。
移轉金額: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1)交付或付款條件:
每月增加租金:新台幣87,204元(未稅)
(2)租期:109年6月18日至116年6月30日
(3)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a.優先承租權:如出租人擬於租賃期間屆滿後將租賃標的物出租與第三人時,
承租人得行使優先承租權,依該第三人相同之承租條件優先續約,
出租人不得拒絕同意。
b.優先承買權:除法定優先購買權及法令另有規定外,出租人同意授予承租人
享有約定之優先承買權。
c.其餘依合約規定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1)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議價
(2)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參考前期租約價格進行議價
(3)決策單位:董事會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不適用。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不適用。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基於維持營運穩定、業務發展之整體規劃和管理效能等考量,
向原房東增加同棟建物之承租範圍。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不適用。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4.董事會通過日期:
109年4月29日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109年4月29日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是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其他敘明事項:
因關係人取得資產逾五年,不適用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16及17條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