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威健生技 股利分派情形公告資料更正。
日期:2020-04-17
股票代號:6661
發言時間:2020-04-17 17:20:14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9/04/17
2.公司名稱:威健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股利分派情形公告所摘錄之公司章程部分誤植為
未經今年股東會通過之內容。
6.因應措施:發布重大訊息公告更正。
7.其他應敘明事項:
更正前:第十九條:本公司股利政策係參酌營運狀況、資金需求及
資本預算等因素,兼顧股東利益、平衡股利等,股東紅利總額不低
於可分配盈餘之百分之二;分配股東紅利時,得以現金或股票方式
為之,其中現金股利不低於股利總額百分之十。
前項分派之股東紅利,以發放現金之方式為之者,授權董事會以三
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同意後為之,並報告股東
會。
更正後:第十九條:本公司年度總決算如有盈餘,應先提繳稅款,
彌補以往虧損,次提列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
累積已達本公司實收資本總額時,不在此限,其餘再依法令規定提
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如尚有盈餘,併同累積未分配盈餘,由董
事會擬具盈餘分配議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股東紅利。
本公司股利政策係參酌營運狀況、資金需求及資本預算等因素,兼
顧股東利益、平衡股利等;分配股東紅利時,得以現金或股票方式
為之,其中現金股利不低於股利總額百分之十,惟若現金股利低於
0.1元,得不予發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