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減資並以持有之力晶積成電子
製造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抵充應退還之減資股款
股票代號:5346
公司名稱:力晶
發言時間:2020-04-10 18:23:02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9/04/10
2.發生緣由:
(1)為調整資本結構,以提升股東權益,本公司擬辦理減資並以持有之力晶積成電子
製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力積電公司”)股票抵充應退還之減資股款。
(2)本公司減資前實收資本額新台幣31,709,415,480元,已發行普通股總數
3,170,941,548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擬辦理減資新台幣19,288,051,550元,
銷除股份1,928,805,155股,減資比例60.8275216%依減資暨換發基準日股東名簿記
載,每仟股將銷除608.275216股,即每仟股換發391.724784股本公司新股,新股換
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於減資換發停止過戶日起5日內自行至本公司股務代
理機構辦理併湊整股之登記,併湊後仍不足一股或逾期未辦理併股者,依股票面額
折付之畸零股款將做為劃撥手續費,其減少總股份不足之部分,擬授權董事長洽特
定人按面額承購之。減資換發後本公司實收資本額新台幣12,421,363,930元,普通
股股數為1,242,136,393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3)本公司擬依公司法第168條第2項規定,以現金以外之財產抵充應退還之減資股
款,本公司依經濟部97年1月29日經商字第09700511280號函釋:「...所退還之財
產及抵充之數額,須經股東會決議,並經該收受財產股東之同意。」,應向全體股
東進行徵詢作業;若股東同意本公司減資以現金以外之財產(即力積電公司普通股)
退還股款者,依減資暨換發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各股東持有股份比例,本公司減少
每股將以力積電公司普通股1股換發予股東,預計抵充本公司持有力積電公司股數
有1,928,805,155股,力積電公司普通股價值依致遠國際財務顧問股份有限公司出具
之股權價值評估分析報告,每股價值金額為新台幣10元。計算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
依前項第2點拼湊相關作業辦理,拼湊後仍不足一股或逾期未辦理者,則依股票面額
折付之畸零股款(計算至元為止)將抵繳無實體登錄費用,拼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由
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認購。
3.因應措施:不適用。
4.其他應敘明事項:
(1)若股東不同意本公司減資以現金以外之財產(即力積電公司普通股)退還股款,
則將銷除之股份以每股新台幣10元之現金退還股東。將於截至徵詢截止後,依公司
法第168條第3項規定辦理有關財產之價值及抵充之數額送交會計師查核簽證,並提
報股東會。
(2)本公司減資經109年股東會通過並呈奉主管機關核准後,授權董事會訂定減資基
準日及減資換發基準日等相關事宜。未來如因法令修訂、主管機關核示或因客觀環
境需要修正時,擬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相關事宜並公告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