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寶碩 公告本公司109年3月30日董事會決議第8次買回庫藏股事宜
日期:2020-03-30
股票代號:5210
發言時間:2020-03-30 18:28:02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9/03/30
2.買回股份目的: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
3.買回股份種類:普通股
4.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元):13,813,440
5.預定買回之期間:109/03/31~109/05/30
6.預定買回之數量(股):1,800,000
7.買回區間價格(元):4.00~7.50,公司股價低於區間價格下限,將繼續買回
8.買回方式:自集中交易市場買回
9.預定買回股份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2.83
10.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累積股數(股):0
11.申報前三年內買回公司股份之情形:
無買回
12.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
無。
13.董事會決議買回股份之會議紀錄:
案由:本公司為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擬依法辦理第八次買回本公司股
份案,謹提請 討論。
說明:
一、本公司為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擬依據「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2」及「上市上
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之規定,自集中交易市場(證券商營業處所)買回本公司普通股
並辦理註銷股份。
二、本公司擬辦理第八次買回本公司股份,相關事項如下:
(1)買回股份之目的:為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所必要而買回,並辦理註銷股份。
(2)買回股份之種類:普通股。
(3)買回股份之總金額上限:本公司依法可買回股份之總金額上限
為13,813,440元。本次計劃擬買回之總金額上限為新台幣
13,500,000元(以每股最高7.5元買進1,800,000股計算,
占本公司108年12月31日流動資產530,113仟元之2.55%)。
(4)預定買回之期間與數量:自109年03月31日起至109年05月30日止,預定買回1,800,000
股,即本公司已發行股份之2.83%。
(5)買回之區間價格:依主管機關規定計算,經考量市場因素及資金運用,擬以4元至
元至7.5元為本次買回之區間價格,若市價低於所定買回區間價格下限,仍未購足預定買回
數量時,得依相關法令規定,繼續執行買回股份。
(6)買回之方式:自集中交易市場(證券商營業處所)買進。
三、依據「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之規定,出具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
況不影響公司資本維持之聲明書(請詳附錄),謹提請 討論。
決議: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董事照案由及說明無異議通過。
14.「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條規定之轉讓辦法:
不適用。
15.「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一條規定之轉換或認股辦法:
不適用。
16.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不影響公司資本維持之聲明:
寶碩財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聲明書
一、本公司經109年3月30日第十一屆第十次董事會三分之二以上董事
之出席及出席董事超過二分之一之同意通過,自申報日起二個月內於
集中交易市場﹙證券商營業處所﹚買回本公司股份1,800,000股。
二、上述買回股份總數,僅占本公司已發行股份之2.83%,且買回股份所需
金額上限僅占本公司流動資產之2.55%,茲聲明本公司董事會已考慮公
司財務狀況,上述股份之買回並不影響本公司資本之維持。
三、本聲明書業經本公司上述同次董事會議通過,出席董事八人
均同意本聲明書之內容,併此聲明。
寶碩財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負責人:白介宇
中華民國一○九年三月三十日
17.會計師或證券承銷商對買回股份價格之合理性評估意見:
依本會計師 之意見,寶碩財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買回股份所需金額
上下限計算,除造成現金流出外,餘對公司之財務結構、償債能力、獲利能力等,並
未產生重大影響或變動。
該公司本次買回股份每股單價在4元至7.5元之間,本會計師認為尚屬
合理。
國富浩華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會計師:蕭英嘉
中華民國一○九年三月三十日
18.其他證期局所規定之事項: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