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科嘉-KY 公告108年度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案延長資金募集期限暨返還
現金增資認購股款暨利息補償方案及承諾書
日期:2020-03-27
股票代號:5215
發言時間:2020-03-26 18:14:13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9/03/26
2.公司名稱:科嘉(開曼)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本公司108年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案,經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以下簡稱金管會)申請暫停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相關作業暨
延長現金增資募集期限3個月至109年7月16日,業經金管會109年
3月25日金管證發字第1090336004號函核准在案。
6.因應措施:
(1).原109年2月4日及109年2月12日公告本公司109年現金增資認股
基準日等相關事宜,已撤銷公告。
(2).因暫停原定於109年2月4日及109年2月12日公告之西元2019年
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相關作業及延長西元2019年度現金資發行普
通股之募集期間三個月(延至109年7月16日)。為確保股東、投資人
及員工之權益,本公司訂定相關補償方案如下:
A.適用對象:
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民國109年2月25日)股東名簿記載之
股東、投資人及參與本次現金增資之本公司員工,於本補償方
案公告日前已繳款之股東、投資人及本公司員工。
B.應退還股款之退還日期及方式:
對於本補償方案公告日前已繳款之股東、投資人及員工者,
本公司將加計利息退還所繳納之股款,計算公式如下:。
認購股款×【1+(自繳款日至實際退款日之天數(註2))×0.840%(註1)/365】
註1:利率係以台灣銀行民國109年3月24日牌告一年期定期儲蓄
存款利率計算之。
註2:實際退款日為民國109年4月13日;應付款項將以郵寄
支票或匯款方式支付。
C:本公司已取得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延長西元2019年度
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之募集期限三個月至109年7月16日之核准函,
未來將視資本市場狀況,尋求最適發行時點,實際上市日期以本公
司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為準。
7.其他應敘明事項:
承 諾 書
KO JA (CAYMAN) CO., LTD.科嘉(開曼)股份有限公司(簡稱: 科嘉
(開曼)公司)西元2019年度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乙案,業於民國109年
1月16日金管證發字第1080342359號函申報生效在案,每股以新台幣
50元溢價發行。有鑒於近日台灣資本市場變動急劇,本次現金增資
發行價格已與科嘉(開曼)公司普通股價格趨近,為避免影響股東
權益及資金募集之可行性,科嘉(開曼)公司擬暫停本次現金增資
發行新股相關作業及延長西元2019年度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案之
募集期限三個月(延至民國109年7月16日),以尋求最適發行時點,
若因此致投資人及員工提出合理及具體理由主張其權利受損部分,
本人願負賠償責任。
此致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
KO JA (CAYMAN) CO., LTD.
科嘉(開曼)股份有限公司
負 責 人:林 志 峰
西元2020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