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緯創 董事會決議買回本公司股份
日期:2020-03-24
股票代號:3231
發言時間:2020-03-24 18:03:37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9/03/24
2.買回股份目的:轉讓股份予員工
3.買回股份種類:普通股
4.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元):39,845,400,000
5.預定買回之期間:109/03/25~109/05/24
6.預定買回之數量(股):60,000,000
7.買回區間價格(元):16.00~30.00,公司股價低於區間價格下限,將繼續買回
8.買回方式:自集中交易市場買回
9.預定買回股份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2.11
10.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累積股數(股):0
11.申報前三年內買回公司股份之情形:
無買回
12.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
無
13.董事會決議買回股份之會議紀錄:
案 由:本公司擬實施庫藏股制度買回本公司股份,作為轉讓給員工時所需之股票來源,
提請討論。
說 明:
一、為激勵員工士氣,進而提高經營績效,擬建議依據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之二第一項
第一款,買回本公司股份,以供轉讓給員工所需之股票來源。
二、依據「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之規定,自買回股份之日起五年內一次或
分次轉讓予員工,逾期未轉讓之部分將辦理減資註銷。
三、擬定買回本公司股份之資料如下:
1.買回股份目的:轉讓股份予員工。
2.買回股份種類:普通股。
3.預定買回之期間與數量:自民國109年3月25日至民國109年5月24日止二個月,預計買回
數量60,000仟股。
4.買回之區間價格:每股新台幣16元至30元間,惟若當公司股價低於其所定買回區間價格
下限時,將繼續執行買回股份。
5.買回之方式:委託證券商自集中交易市場買回。
四、本次買回本公司股份僅佔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約2.11%(公司無前次已買回尚未辦理轉
讓之股份),且本次買回股份所需金額上限僅約佔本公司合併流動資產之0.6%,並不影響
本公司之財務狀況及資本維持。
五、本次申報買回庫藏股係以轉讓股份予員工為目的,依據規定需經董事會通過轉讓辦法
及聲明書
六、謹請討論。
決 議:本案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董事一致無異議通過。
14.「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條規定之轉讓辦法:
緯創資通股份有限公司
一O九年第一次買回本公司股份轉讓員工辦法
第一條 目的
本公司為激勵員工及提昇員工向心力,依據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之二第一項第一款及金
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發佈之「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等相關規定,
訂定本公司買回股份轉讓員工辦法。本公司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除依有關法令規定外,
悉依本辦法規定辦理。
第二條 轉讓股份權利內容及受限情形
本次轉讓予員工之股份為普通股,其權利義務除有關法令及本辦法另有規定外,與其他流
通在外普通股相同。
第三條 轉讓期間
本次買回之股份,得依本辦法之規定,自買回股份之日起五年內,一次或分次轉讓予員工。
第四條 受讓人之資格
凡於認股基準日前到職滿三個月對公司有特殊貢獻經提報本公司董事長同意之本公司及符
合一定條件之國內外從屬公司之全職員工,得依本辦法第五條所訂定認購數額,享有認購
資格。受讓之對象於員工認股基準日至認購繳款截止日期間離職(或留職停薪)者,喪失認
購資格。
前項所稱從屬公司,係依公司法第369條之2第1項之標準認定之。
第五條 員工受讓股數之訂定
本公司考量員工職務與職責及對公司之特殊貢獻,並能與公司長期發展等標準,訂定員工
受讓之股數,並呈報本公司董事長核決之。
第六條 轉讓之程序
1.依董事會之決議、公告、申報並於執行期限內買回本公司股份。
2.公司董事長依本辦法訂定及公佈員工認股基準日、可認購股數標準、轉讓價格、認購繳
款期限、權利內容及限制條件等作業事項。
3.統計實際認購繳款股數、辦理股票轉讓過戶登記。
4.上述作業程序之詳細內容將另訂實行細則後呈公司董事長核定,並另行公佈之。
第七條 每股轉讓價格
本次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以實際買回之平均價格為轉讓價格。惟在轉讓前,如遇有公司
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增加或減少,應按發行股份增加或減少比率調整之。
轉讓價格調整公式=實際買回平均價格*(公司申報買回股份時之普通股股份總數/公司轉讓
買回股份予員工前之普通股股份總數)
第八條 轉讓後之權利義務
本次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並辦理過戶登記後,除另有規定外,餘權利義務與原有股份相同。
第九條 其他
本辦法經董事會決議通過後生效,修訂時亦同;並提股東會報告。
本辦法訂定於民國一○九年三月二十四日。
15.「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一條規定之轉換或認股辦法:
不適用
16.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不影響公司資本維持之聲明:
緯創資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聲明書
一、本公司經民國一○九年三月二十四日舉行之一○九年第一次董事會三分之二以上董事
之出席及出席董事超過二分之一之同意通過,自申報日起二個月內於集中交易市場買回本
公司股份60,000仟股。
二、上述買回股份總數,僅占本公司已發行股份之百分之二‧一一,且買回股份所需金額
上限僅占本公司合併流動資產之百分之O‧六,茲聲明本公司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
上述股份之買回並不影響本公司資本之維持。
三、本聲明書業經本公司上述同次董事會決議通過,出席董事9人均同意本聲明書之內容,
併此聲明。
17.會計師或證券承銷商對買回股份價格之合理性評估意見:
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評估緯創資通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買回公司股份訂定之價格區間,其
決策過程具合法性,價格區間之訂定及對公司財務之影響亦尚屬合理,尚無重大異常情事。
18.其他證期局所規定之事項: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