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燦星網通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解除經理人競業禁止限制事宜
日期:2018-06-28
股票代號:4930
發言時間:2018-06-28 18:04:01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107/06/28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何宗原執行長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1)De2Village International董事長
(2)笛村商貿(上海)有限公司董事長
(3)燦坤實業(股)公司董事
(4)燦坤實業(股)公司執行長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經理人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除何宗原董事長依本公司董事會議事
辦法第10條予以利益迴避外,其餘出席董事同意在無損及本公司利益之前提下,解除
上列經理人擔任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之職務競業禁止限制。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何宗原執行長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笛村商貿(上海)有限公司董事長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上海市長寧區愚園路1258號綠地商務大廈1701-1705室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品牌管理顧問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人民幣200萬元,
持股比例40%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