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合庫金 公告召開本公司109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
日期:2020-03-24
股票代號:5880
發言時間:2020-03-23 17:59:58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9/03/23
2.股東會召開日期:109/06/24
3.股東會召開地點:臺北市松山區長安東路二段225號B棟1樓 (合庫銀行總行文康中心)。
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一)本公司108年度營業概況報告。
(二)審計委員會報告本公司108年度決算查核經過。
(三)本公司108年度董事及員工酬勞分派情形報告。
5.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一)本公司108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承認案。
(二)本公司108年度盈餘分派承認案。
6.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一)本公司108年度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討論案。
(二)修正本公司「章程」討論案。
(三)修正本公司「董事選舉辦法」討論案。
(四)修正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討論案。
7.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選舉本公司第4屆董事案。
8.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解除本公司第4屆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討論案。
9.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0.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9/04/26
11.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9/06/24
12.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受理股東提案公告及作業流程:
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向公
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但以一項並以三百字為限。本公司擬訂於民國109年4月17日
起至民國109年4月27日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
於民國109年4月27日17時前送達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以利董事會回覆是否列
為議案結果。
受理方式:書面方式
(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常會提案函件』字樣,以掛號函件寄送)。
受理處所:合作金庫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秘書處,
臺北市松山區長安東路二段225號18樓。
是否列入議案標準:
除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外,股東所提議案,董事會應列為議案:
1.該議案非股東會所得決議者。
2.提案股東於公司停止過戶日時,持股未達百分之一者。
3.該議案於公告受理期間外提出者。
4.該議案超過三百字或提案超過一項之情事。
上開股東提案係為敦促公司增進公共利益或善盡社會責任之建議,
董事會仍得列入議案。
二、依據公司法第192條之1及「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設置及應遵循事項辦法」第5條
規定,受理股東提名獨立董事候選人說明如下:
(一)提名股東資格: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本公司
提出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
(二)應選名額:獨立董事3名,股東提名人數超過獨立董事應選名額或所提名獨立董事
人選不符法定資格者,不列入候選人名單。
(三)提名受理期間:自民國109年4月17日起至民國109年4月27日止受理獨立董事候選人
之提名,有意提名之股東請於民國109年4月27日下午5時前寄(送)
達提名受理處所(郵寄者以寄達日期為憑,並請以掛號寄送及於
信封封面加註「股東常會獨立董事候選人提名函件」字樣),並
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以利董事會審查及回覆審查結果。
(四)提名受理處所:合作金庫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秘書處
(地址:臺北市松山區長安東路二段225號18樓,
電話:02-21738888)
三、同一人或同一關係人單獨、共同或合計持有本公司已發行有表決權股份總數
超過5%者,應自持有之日起10日內,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申報;持股超過5%後
累積增減逾1個百分點者,亦同。
同一人或同一關係人擬單獨、共同或合計持有本公司已發行有表決權股份總數
超過10%、25%或50%者,均應分別事先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申請核准並通知
本公司。
(請參考金融控股公司法第4、5、16條規定)
四、本次股東會股東得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行使期間為自民國109年5月23日起至
民國109年6月21日止,請逕登入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股東e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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