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廣運 公告本公司與力霖公司訴訟案達成和解。
日期:2018-06-28
股票代號:6125
發言時間:2018-06-28 17:48:37
說明: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
上訴人即被上訴人:力霖股份有限公司
被上訴人即上訴人:廣運機械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臺灣高等法院
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107年度重上更二字第63號
4.事實發生日:107/06/28
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
本公司與力霖股份有限公司就中壢工業區不動產之買賣斡旋案件,達成法院和解。
6.處理過程:
(1)力霖股份有限公司以本公司因不動產漲價未依約履行義務為由,向本公司提出
民事訴訟;歷經法院數審,兩造於107年06月28日於法院當庭作出和解筆錄。
(2)本調解筆錄係雙方為息訟止爭而為之退讓,並非代表雙方認就系爭房地
已成立買賣契約、或任一方有給付買賣價金違約金之義務。
7.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
本公司同意給付力霖股份有限公司3仟萬元,訴訟費用各自負擔。
8.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本公司財務及業務一切營運正常。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