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擬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股票代號:4944
公司名稱:兆遠
發言時間:2020-03-17 18:49:16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9/03/17
2.預計發行價格:每股新臺幣0元,即為無償配發予員工。
3.預計發行總額(股):總額上限為普通股壹佰萬股,每股票面金額新臺幣十元,
總額新臺幣壹仟萬元。
4.既得條件:獲配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後屆滿下述時程仍在職,並達成考績甲等(含)以
上者,可分別達成既得條件之股份比例如下:
任職屆滿1年:30%
任職屆滿2年:30%
任職屆滿3年:40%
5.員工未符既得條件或發生繼承之處理方式:未達既得條件者,本公司有權無償收回
其股份並辦理註銷;若因受職業災害死亡或一般死亡,尚未既得之限制員工權利
新股,於員工死亡日,繼承人視為全數既得。
6.其他發行條件:於股東會決議之日起一年內一次或分次申報辦理,並自主管機關申
報生效通知到達之日起,一年內視實際需要於一次或分次發行,實際發行日由
董事會授權董事長訂定之。
7.員工之資格條件:以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授予日當日前已到職之本公司全職正式員工
及符合一定條件之控制或從屬公司員工為限。
8.辦理本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必要理由:為吸引及留任公司所需之專業人才,並提
高員工對公司之向心力及歸屬感,以增加競爭力共同創造公司及股東最大利益。
9.可能費用化之金額:目前流通在外股數207,261,939股(含註銷已收回之限制員工權
利新股6,993股),預計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占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為
0.4825%。假設每股以新臺幣0元發行,若全數達成既得條件另暫以109年02月27日
收盤價新臺幣16.7元,設算可能費用化之金額約新臺幣16,700仟元。
10.對公司每股盈餘稀釋情形:以辦法所訂既得期間三年及以目前流通在外股數
207,261,939股(含註銷已收回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6,993股)計算,每年費用對
每股盈餘稀釋約新臺幣0.02686元,尚不致對股東權益造成重大影響。
11.其他對股東權益影響事項:對本公司每股盈餘稀釋尚屬有限,故對股東權益尚無
重大影響。
12.員工獲配或認購新股後未達既得條件前受限制之權利:
(1)員工所獲配或認購之股份於既得條件達成前,對其股份員工不得出售、質押、
轉讓、贈與他人、設定或做其他處分。
(2)員工依本辦法獲配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於未達既得條件前,其他權利,包
含但不限於:股息、紅利及資本公積之受配權、現金增資之認股權及表決權
等,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
(3)本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於未達既得條件前,其股東會表決權與本公司其他普通
股相同。
13.其他重要約定事項(含股票信託保管等):本公司發行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得以
股票信託保管之方式辦理。
14.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辦法經董事會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及出席董事超過二分之一同意,並報
經主管機關核准生效,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前如有修改時亦同。若於送件
審核過程中,因主管機關審核之要求而須做修正時,授權董事長修訂本辦法,
嗣後再提董事會追認後始得發行。
(2)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悉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