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本公司112年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依法辦理催繳公告
股票代號:2201
發言時間:2023-06-27 16:50:21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2/06/27
2.公司名稱:裕隆汽車製造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現金增資發行新股認股繳款期限已於112年6月26日截止,
依公司法第142條、266條第3項規定,訂定自112年6月27日至112年7月27日為
尚未繳款之原股東及認股員工之催告繳款期限。
6.因應措施:
(1)尚未繳款之股東及認股員工,請於前述期間內,持原繳款書至華南商業銀行全
國各分行辦理繳款事宜,逾期未繳款者即喪失其認股之權利。
(2)於催繳期間繳款之股東及員工,本公司將於催繳期間屆滿並經集保結算所作業後,
依所認購之股數,撥入所登記之集保帳號。
(3)若有任何疑問,請向本公司股務組(地址:台北市南京東路二段150號7樓,
電話:02-2515-6421)洽詢。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無